公司組織架構
組織圖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由董事長、總經理室及財會單位負責公司治理事務,主要成員為董事長(統籌)及各處主管等,本公司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經111年8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由本公司財務暨管理部經理許文蘭女士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許文蘭女士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法務、財務相關事務之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另本公司已配置數位公司治理人員協助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作業,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公司治理主管111年度進修情形如下:
進修日期:111年10月25日至111年10月26日
進修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進修課程:「董監與公司治理主管實務研習」12小時。
§ 主要工作:
一、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
二、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如協助遵循董事會及股東會相關法令,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與經營公司有關之最新法規發展。
三、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四、協助董事當年度進修情形(包含時數)。
五、與投資人關係相關之事務。
六、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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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摘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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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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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遵循「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並無重大差異之情形。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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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並無重大差異之情形。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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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並按相關法規制度執行。 本公司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依制度執行, 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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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
遵循「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並無重大差異之情形。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 )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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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作為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 本公司網站亦設置專區,已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包括企業社會責任內之相關議題。 |
遵循「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並無重大差異之情形。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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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委任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證劵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公司各項股務事宜。 |
遵循「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並無重大差異之情形。 |
七、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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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並無重大差異之情形。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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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並無重大差異之情形。 |
其他公司治理事項
公司是否訂定並於公司網站揭露禁止董事或員工等內部人利用市場上無法取得的資訊來獲利之內部規則與落實情形?
本公司已制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道德規範準則」、「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等規範,規範禁止公司董事等內部人就其職務上所獲悉之任何可能重大影響證券交易價格之資訊,在未經公開揭露之前, 應依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嚴格保密,並不得利用該資訊從事內線交易。其他因身分、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人,本公司應促其遵守本辦法相關規定。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並簽署保密協定。另上述人員不得洩露所知悉之重大資訊予他人,並不得探詢或蒐集與職務無關之重大資訊。本公司於新任董事與內部人就任時,適時提醒相關規範資訊予以教育宣導;並於重大財務、資訊揭露時及時寄送予各董事提醒信件。
主要股東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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