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與落實情形


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
| 每年執行一次 | 對董事會民國114年1月1日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之績效進行評估 | ●董事會績效評估 | 董事會內部自評 | (一) 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含下列五大面向: |
|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 | 董事會成員自評 |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董事成員自評 | (2).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
| (3).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
| (4). 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 ||||
| (5). 內部控制 | ||||
| (二)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含下列五大面向: | ||||
|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2). 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 ||||
| (3). 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 ||||
| (4). 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
| (5). 內部控制 |
評估結果:
本公司已完成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度董事會績效自評,評估結果並提送民國一百一十五年第一季董事會報告,作為檢討及改進之依據。董事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4.89分(滿分5分),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4.90分(滿分5分),審計委員會績效自評結果整體平均分數為4.86(滿分5分),薪資報酬委員會自評結果整體平均分數為4.90(滿分5分),顯示整體董事會運作良好。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與分支機構主管
| 職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
| 總經理 | 楊文明 |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經理 台北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
無 |
| 副總經理 | 吳佩珊 | 中興大學獸醫微生物所研究助理 中興大學獸醫微生物所碩士 |
無 |
| 副總經理 | 吳中純 | 淡江大學企管系 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州立大學市場行銷學 |
財團法人無子西瓜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 福邦證券(股)公司獨立董事 |
| 研發長 | 蕭明熙 | 國立台灣大學生化科學兼任教授 國立陽明大學生化所兼任教授 台北榮民總醫院研究員 長庚大學醫學院生物醫學系教授 |
台北榮民總醫院特聘研究員 長庚大學醫學院生物醫學系榮譽教授 博適生物設計(股)公司董事 |
| 研發經理 | 陳道鵬 | 中研院生醫所博士後研究員 Ohio State University 統計學博士 |
無 |
| 業務協理 | 陳昶源 | 景晟生物科技業務副理 大葉大學食品科技學系 |
無 |
| 財務主管 | 陳秀萍 | 中華技術學院財務金融科商學副學士 寶平電子有限公司財務經理 |
元萃數據科技(股)公司財務主管 康臨生技(股)公司財務主管 Gene On Link LLC 財務主管 健安聯醫事檢驗所財務主管 |
| 會計主管 | 林千琪 |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副理 東吳大學會計系 |
無 |
| 公司治理主管 | 許文蘭 | 英國倫敦大學大學學院專案企業管理碩士 國立成功大學企管系 |
高譽企業(股)公司監察人 慧禾生物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
| 元萃數據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 黃昭熹 | 國立台灣大學生化科學研究所碩士 矽晶定序高速科技(股)公司執行長 基龍米克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暨執行長 世基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台基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
無 |

董事會運作情形
董事會最近年度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共開會7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 | 委託出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
|---|---|---|---|---|---|---|---|---|---|---|---|---|---|---|
| 董事長 | 吳品聰 | 7 (應出席 7 次) |
0 | 100% | ||||||||||
| 董事 | 高譽企業(股)公司 | 7 (應出席 7 次) |
0 | 100% | ||||||||||
| 董事 | 洪瑩儒 | 7 (應出席 7 次) |
0 | 100% | ||||||||||
| 董事 | 陳建宇 | 7 (應出席 7 次) |
0 | 100% | ||||||||||
| 董事 | 林有忠 | 7 (應出席 7 次) |
0 | 100% | ||||||||||
| 董事 | 吳品祥 | 7 (應出席 7 次)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黃瑞祥 | 7 (應出席 7 次)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沈明欣 | 7 (應出席 7 次)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李建德 | 7 (應出席 7 次) |
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無。
(二)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議事項:無。
董事會114年度截至12月31日止,共開會7次(A),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情形如下:
|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一、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114年度及截至12月31日止,審計委員會共召開7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B/A) | 備註 |
|---|---|---|---|---|---|
| 獨立董事 | 黃瑞祥 | 7(應出席7次)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沈明欣 | 7(應出席7次)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李建德 | 7(應出席7次) | 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一)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所列事項 | |||||
| 審計委員會開會日期 | 議案內容 | ||||
| 114年3月7日 | 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暨合併報表案。 | ||||
| 一一三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 一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 | |||||
| 更換會計師案。 | |||||
| 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 | |||||
| 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
| 創新板上市規定委託簽證會計師出具內控專審報告。 | |||||
| 截至113年12月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提請討論是否有變相資金融通情事。 | |||||
| 子公司元萃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三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 | |||||
| 子公司元萃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減資後,為改善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擬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每股10元,計新台幣30,000,000元,本公司擬投資10,000,000元。 | |||||
| 114年4月14日 | 擬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 ||||
| 一一四年度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案。 | |||||
| 114年5月9日 | 一一四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擬修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 |||||
| 修訂本公司「薪工循環」、「內部稽核總則與實施細則」案 | |||||
| 截至114年3月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提請討論是否有變相資金融通情事。 | |||||
| 因應未來營運發展及需求申請增資子公司元萃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請討論。 | |||||
| 114年7月15日 | 授權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原則」辦理台南辦公室不動產購置案。 | ||||
| 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股份辦法規定」,制定「買回庫藏股作業程序」。 | |||||
| 114年8月8日 | 本公司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
| 截至114年6月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提請討論是否有變相資金融通情事。 | |||||
| 向關係人處分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租約案。 | |||||
| 114年11月7日 | 本公司一一三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截至114年9月超過正常授信期間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提請討論是否有變相資金融通情事。 | |||||
| 114年12月19日 | 訂定金萬林企業及其相關子公司115年度稽核計畫案。 | ||||
| 訂定金萬林企業及其相關子公司115年度營業預算案。 | |||||
| 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辦法」提報部分條文內容。 | |||||
| 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提報部分條文內容。 | |||||
| 子公司元萃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營運需求向本公司租賃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30樓之6辦公室(134.99坪含2個車位),承租期間為115年01月01日至115年12月31日。承租一年,每月租金金額為$75,000(含稅),承租期間辦公室使用之水電費及園區大樓管理相關費用全部皆由承租人負擔。 | |||||
| 本公司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30樓、30樓之1及30樓之2承租辦公室租約。 | |||||
| 擬議出售本公司所屬廠房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相關事宜。 | |||||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無。 | |||||
|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 |||||
|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一)本公司每季均召開審計委員會會議,獨立董事全體出席,會計師亦會列席審計委員會以茲備詢。如有提問,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財務報表相關問題進行回應。除此之外,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至少每年召開一次單獨會議,會計師就本公司財務狀況、關鍵查核事項查核及稅務投資法令變更對公司影響向獨立董事報告。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二)獨立董事得委任專業會計師審核本公司財務報表,並出具查核意見書報告獨立董事參酌。 (三)每季召開一次審計委員會會議,並視需要隨時召開臨時會議;獨立董事除每月透過電子郵件及即時通訊平台送各獨立董事查閱,並於董事會前與獨董提出稽核業務報告,各獨立董事適時掌握公司內部稽核情況。 (四)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年一次定期會議,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情形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如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另不定期以E-mail方式將稽核報告交付獨立董事。 |
|||||
114年度工作重點彙整:
1.審議內部稽核年度工作計畫,每季定期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
2.完成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審議當年度訂定及修正辦法。
4.審議辦理子公司現金增資申請案。
5.審議114 年度簽證會計師委任公費報酬。
6.審議 113年度財務報告及 114 年第一季至第三季財務報告。
7.審議114年度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案。
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 身分別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獨立董事 | 李建德 | 1. 東海大學企研所 2.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組長 3. 大成國際鋼鐵(股)公司財務經理 4. 正道工業(股)公司董事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無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
無 |
| 獨立董事 | 沈明欣 | 1.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2. 合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3. 司法官考試及格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無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
無 |
| 獨立董事(召集人) | 黃瑞祥 | 1. 夏威夷大學農藝及土壤學博士及農業生物化學系博士後研究 2. 國土規劃及不動產動產資訊中心董事長 3. 台灣地理資訊中心董事長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無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
無 |
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2)本屆委員任期:112年05月18日至115年05月17日,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表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 召集人 | 黃瑞祥 | 2 | 0 | 100% | 112/05/18-115/05/17 |
| 委員 | 沈明欣 | 2 | 0 | 100% | 112/05/18-115/05/17 |
| 委員 | 李建德 | 2 | 0 | 100% | 112/05/18-115/05/17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
薪資報酬委員會會議紀錄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議案內容 | 決議情形 | 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 | 執行情形 |
|---|---|---|---|---|
| 114年7月15日 | 提交薪酬委員會進行審查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薪資調整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無異議通過。 | 不適用。 | 經提請 114/07/15 第3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
| 114年12月19日 | 提交薪酬委員會進行審查本公司民國115年擬實施之各項薪資報酬項目案。 提交薪酬委員會進行審查本公司民國115年經理人年節獎金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無異議通過。 | 不適用。 | 經提請 114/12/19 第6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